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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耕地“非粮化”,明年是这样规定的

2020-12-24 13:52:07    点击量: 1064    来源: 网络

深刻影响2021年中国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要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中旬在北京召开,会议重申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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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项,“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中,会议指出,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

要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

要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

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

土地是最近苗木行业最关注的问题,从会议内容看,政策上丝毫不会放松,地方上将对违规占地、用地逐步清理。


此前有更多信息:

12月初,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时,指出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摸清“非粮化”底数,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同时采取坚决措施,遏制增量问题,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是加强监测评价。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地按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

四是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让防止耕地“非粮化”有法可依。


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措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12月初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耕地保护利用,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摸排,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摸清存量问题底数,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食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强化目标考核。在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内容的考核,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增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市、县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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