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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园艺企业参与基础研究

2021-08-02 09:23:09    点击量: 2647    来源: 网络

1830年,英国植物猎人威尔逊来到了中国重庆,在金佛山一座寺庙旁,他拍下了一株绢毛绣球,那应该是一株变种,后来这张珍贵的黑白照片收录在了他的考察著作里。

抱着寻根的想法,杨玉勇前段时间去了金佛山,因为扩建寺庙,那株绣球已经不见了。杨玉勇有些失望,所幸在周围的陵园里,他找到了几株比较小的同类。

即便这样,杨玉勇仍觉得现在种质资源保护的整体环境好了很多,因为很多森林公园已经建起来了,相应规程制定也跟上了,给保护种质资源提供了保障。

但保护只是第一步,资料的收集、后续产业化开发都很重要,它们是一条链上的事,不能切开来看,可要真正连起来,又不是那么容易的。基础研究对于植物的产业化、商业化是至关重要的,现在园林园艺企业都越来越发现这一点。

01链条

7月初,“绣球花产业国家创新联盟”在云南聚会,地点就在杨玉勇位于玉溪的“南国山花基地”。

自去年年底成立后算起,“绣球联盟”已经大聚了三次,每一次都想推动“链”上的一些事情。

比如新品种申报DUS测试进站效率的问题:

能否按照国家林草局新规,让示范企业自主测试,或者联盟内推荐。

DUS测试作为国际植物新品种测试标准,不但可以对植物新品种鉴定做出科学评价,也在为我国未来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公约91文本做准备。

针对DUS企业自测的问题,国家林草局科技发展中心新品种保护处有关负责人不久前给了回复:

近期会不断推行试点地区与企业,而且不只是单纯的技术研发,还包括了新品种良种化、高标准生产、营销销售、产业惠农,是一个“链条”计划,有系列的配套政策包。

在此之前,链条上各个环节都需要厘清自己的方向,不能杂糅不清。

如果不是绣球联盟的组织与互通,可能国内搞绣球的技术研发团队就会发生“撞车”,比如在种质资源评价方面,来自北京林业大学蔡明博士的团队已经做了8年,并有了阶段性成果,还想做同类的团队就建议不用去考虑了。

当然,每个团队都有自己的长处与短板,蔡明博士的团队主要在北京,所以之前主要做的是耐寒与耐旱的研究,因此他就希望多一些南方的资源做互补,相互协助一起搞基础研究。


02溯源

溯源是基础研究的先导工作,虽然有人觉得企业不该干,但的确有人在“插手”。

1982年发布的《中国植物志》是当前国内植物种质资源调查收集的经典,其中记载中国绣球属有46个原种和10个变种。据可查资料,全世界目前绣球属有大约100个原种与变种。而中国有超过50个,其中西南的云贵川渝就有接近30个。

杨玉勇说,现在肯定更多了,尤其变种,在自然界的种间杂交出来的变种,肯定不只10个。

《植物志》编撰的前辈们做了很大量工作,但鉴于当时的研究环境与自然杂交的问题,里面所呈现的内容与如今现实很多已经对不上,这让很多做基础研究工作的人很困惑。

作为民营企业,杨玉勇做了大量的溯源工作,他认为溯源是基础性工作,但很重要,能在植物志修订以及育种方向给予指引。

企业做基础研究,其中投入了多少精力财力,以及所要冒的风险,是很多人难以想象的。

从现在的产业链上看,基础研究工作与最终的消费者之间,仍然有很大距离,技术语言和市场语言不通。如果触达终端用户的企业不去关注和参与,园艺基础研究工作的产业化、商业化效果,必然会来得慢些。

这种“链”上的症结,是包括国家林草局在内的各个参与者都头疼的。

所幸从上上下下释放的态度来看:有关部门对于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助推科研成果转化是支持的,而且之后还希望让更多的企业力量、社会力量参与,以点带面去推动,这里面不仅包括了溯源,还有商业育种。

03育种

7月9日,也就是绣球联盟会议的第三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上,总书记强调: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种源安全”、“战略高度”的字眼,让种花的隔壁老王瞬间对园艺育种工作有了图腾般的信仰。虽然会议偏向于强调粮食作物的种源安全,但至少表明了顶层态度,观赏园艺植物也能沾点光,因为这个行业也的确在被卡脖子。

通海锦海花卉的董春富就不想再被卡脖子,他们公司手里握有8个月季新品种,每年能收到品种专利费100多万元,但是每年要交给国外育种商300多万元。

品种市场“倒挂”的问题,在整个国内园艺产业已经习以为常,习以为常到让人觉得本来就很正常。这很不正常。

前些年引种浪潮的同时,国内也出现了不少民间园艺育种家,很多人卡壳在产业化与商业化的道路上。有人在初审未过之前缺乏保护意识,让一些新品种流向了市场,当真正去报新品种审查的时候,因为“与市面上品种无显著性差异”而被驳回。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无情地拍,企业在商业育种中踩过的坑,希望后人不要再拿肉身去填,有些坑是可以避免的,这就涉及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其实这也是园艺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

04保护

河北好望角律师事务所的于仁春打了十年植物新品种领域的官司,道路一直很曲折。

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以下简称:植物新品种权司法解释)正式施行,其中有4个条文,直接来源于于仁春代理案件所形成的裁判规则。

消息发布的时候,正好于仁春在杨玉勇的基地里,他说:

这部司法解释出台,说明至少在法律的层面我国的植物新品种又更上了一层台阶,距离91文本只有一步之遥,主要差异体现在——收获物、直接加工品以及实质性派生品种。

这次司法解释很大的跨步之一,在于扩大了繁殖材料的范围,原来只覆盖了种苗生产,而现在到了整个生产阶段,而且深入到了其中的环节,包括运输、包装等环节,也纳入保护的环节之内,帮助侵权的行为也负有连带责任。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最好形成以品种权为核心,辅以育种专利、商标以及商业秘密等权利体系。我国的知识产权总共有7类,分别是作品、发明、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

于仁春举了个例子:

对植物新品种保护过程中,除申请获得品种权的保护外,还可以将一些培育方法申请发明专利,或者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另外在商业推广过程中经营服务可以形成品牌,注册相应商标。

在这种保护方法下,园艺育种企业至少可以形成3重保护,它们之间有交叉也有分工,保护的方向不同。而在商业运营中,用“商标名+品种名”是比较好的推广方式,但要切忌把品种名称注册成商标,这样会容易导致注册商标无效。

05.基础研究对一个产业的长足发展至关重要,需要企业力量加入其中,与科研部门协作。因为其特殊性,就需要得到政策与市场的双管支持,虽然不能保证旱涝保收,但至少能营造可持续的创新环境,不要让产业创新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6月,国务院发布的科学绿化导则中,重点提到乡土植物的园艺品种化;而在上海等地的与花卉相关的政策中,也从美好生活延伸到了种苗产业。

这些都是从应用、甚至是市场的角度,刨根到了基础研究,终端与开端相互对话与渗透,让产业链产生真正的爆发力,而这里面,企业是重要的参与者之一,也是技术价值重要的转换者。

《三体》里,地球的基础物理学被智子锁死,人类理论物理学无法往前再迈进一步,很多物理学家认为“物理已死”,而后饮恨西北:人家都开始研究空间曲率驱动了,地球还在搞核聚变。

希望我们不要落后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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